直销界讯 2013年,价格疯涨的比特币一度震惊世界,不少投资人也因此一夜暴富。造富的神话刺激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虚拟货币的世界,一时之间各类虚拟币纷纷在市面上出现并逐步走俏,这其中有大量一部分为“传销币”。虚拟币乱象很快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虚拟币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今年9月初,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随着公告的发布,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开始转入地下,场外交易大量出现,涉及传销活动的虚拟货币、特别是“山寨币”呈现抬头趋势。对此,有监管部门负责人称,该类传销隐蔽性极强,传播速度极快,涉及金额巨大,相关部门急需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虚拟货币传销的打击力度。
投资、创新为名
实为拉大旗作虎皮的骗局
业内人士指出,虚拟币往往以投资理财与金融创新的名义借以迷惑大众,为了包装出更好的效果,通常还会拉大旗作虎皮,伪造官方人士、权威机构的背书,把项目包装得十分高大上。不仅普通群众甚至连地方干部也会被蒙蔽为其站台背书。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在今年的8月23日,西安警方在西安市曲江区端掉了一个新型特大网络传销团伙。与以往避人耳目的传销组织不同,这个传销组织是一个注册资本1000万的网络科技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互联网、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游戏开发、大型庆典、设计制作广告等20项业务。该公司以高科技为诱饵,在繁华商业区的一栋高端写字楼里办公。
还有不久前破获的“百川币”传销组织,其主要头目仅有小学文化,却能把传销活动说成符合国家“互联网+”战略的重大项目,骗来了地方领导干部为其站台背书。根据地方电视台报道视频显示,一个名为“百川币”的传销组织于2015年召开了700多名会员参与的“百川世界互联网峰会”,时任新余市副市长的李新华与商务局局长、副局长等领导干部皆出席了会议。更令人引人注目的是此次会议的会场竟然设在了该市的市委党校内。
在宣传中甚至连央行的文件也敢移花接木过来套用到虚拟币上,称虚拟币获得了国家支持,虚拟币将是未来的趋势。但事实上,“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央行所发布的文件只是说明了正在研究数字货币技术,但这与虚拟币有着本质不同,实属偷换概念。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据知情人士介绍 “这几乎是传销团伙的一贯伎俩,冒用国家机关、领导人的话来背书,以证明自身模式的合法性。”
同时,比特币与其它虚拟币也有很大区别。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创始人杜均告诉每日金融,比特币与其他货币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是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产生(也就是俗称的“挖矿”)。比特币用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还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比特币流通环节的安全性。
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众人可以通过“挖矿”或者用实体货币购买两种方式来持有比特币。“挖矿”的意义在于世界上没有哪个机构可以控制交易,就像黄金交易一样,不可能有哪个工厂能够突然生产出大量黄金来提高黄金的总产量进而影响交易。更重要的是,比特币的源代码是开放的,宣称跟比特币相同模式的各种虚拟货币却从不开放源码。虚拟货币产生的速度、数量都由平台操纵,可以无限增发,只能内部流通,出了这个圈子不会有人认账。这就导致这些虚拟货币没有投资或收藏价值。宣传手法上,各种虚拟货币则对外宣称和比特币挂钩来糊弄客户。
幕后的黑色操盘
“拉人头”是典型的运营套路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这些虚拟的金币一文不值,参与者买了矿机之后,产生再多的金币也没用,就是一堆能看得见的数字,绝对不可能变成人民币。国内的“虚拟货币”为了鼓动用户参与,用比特币作为案例,从最初的几毛钱到几千块钱,来证明他们的“虚拟货币”可以迅速增值以此蛊惑用户,让他们相信那个虚构的未来。但事实上这种“交易行情”,完全由组织者和平台方操控。前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加入,会把价格不断炒高,一旦开盘,平台方和组织者就会集中抛售套现,价格狂跌。除了组织者和极少数提早退场的人,其他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虚拟币投资者陈实表示,国内的虚拟货币都靠拉人头,赚的基本都是第一笔入资,不管是卖矿机还是发行“虚拟货币”,都是在洗那些贪婪的投资者的钱包。有一些平台左手买右手卖,制造被热炒的假象,投资者一旦介入就成了接盘侠。据了解,“虚拟币”一般都宣传收益模式一般分为“静态奖”和“动态奖”,都是想满足一些人“赚快钱”的梦想。“静态奖”指购买数字货币产生的收益。想得到“静态奖”,投资者必须缴纳入会费。事实上,让多数投资者动心的是其号称增值百倍的回报率的动态奖励:推广既能让身边的人赚钱,自己也能赚到大钱。而此种手段其实就是“拉人头”。目前大多数虚拟币都是此种套路。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结合互联网传销最新特点和模式发布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2017版)。相比去年主要新增数字货币传销以及微信传销两大部分。在数字货币传销部分,《识别指南》指出,数字货币的理解需要一定的门槛,大部分投资者并不懂数字货币,很多传销分子利用这点进行传销行骗,将“数字货币”的概念与传销结合起来,形成“传销式数字货币”。
这份指南点名26种所谓数字货币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分别是: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维卡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
“刀尖”上的游戏
提升执法 第三方监管需跟进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就公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意味着国家开始审视区块链数字货币所带来的金融风险。那么,购买这些虚拟币到底有什么风险呢?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张艾分析认为,虚拟货币传销案例中,货币都是非恒量发行、单纯炒币、没有商业应用;服务器多数在境外,查处难度较大;到了返钱高峰期就直接关网跑路,投资者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虚拟币只是作为一种虚拟商品进行监管,这存在很大的漏洞。”张艾律师坦言,2005年11月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由工商部门监管传销行为,虚拟币既有传销性质,又带有明显的金融性质,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人民银行、银监会对虚拟币有监管义务,这给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虚拟货币发达的今天,单纯的禁止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但国家需要进一步的管控,与其禁止不如完善和规范。”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记者表示,虚拟币传销是一种非法集资,只不过是集资形式不同。从监管角度看,需要综合管理方法,最重要的是法律层面。尹振涛认为,法律是底线,很难起到预防、预警和预控能力。所以需要金融部门监管和行政力量预防。然而,非法集资与传销涉及的机构一般并非正规金融机构,监管能做到的有限,存在监管迟滞,需要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形成框架,其次监管牵头的多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也能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律师建议,目前监管主要是事后监管,因此效果和力度不大,应该建立事前监管机制,并进行相应的立法及建立专门执法机关。
对于网络虚拟货币的传销,不少办案民警向“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表示,一方面需要各执法部门,包括公安和工商部门提升执法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监管等专业部门为执法单位提供线索和技术支持。面对网络传销,基层警务人员很难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这就需要各部门间加大、加深配合,形成线索共用、信息共享的良性机制。这样才能方便我们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把此类新型传销的危害降至最低。